距离2018年1月1日,环保税开征已不足3个月,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最后阶段的部署。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都有相关政策出台,税额标准和应税项目等内容也逐步完善。无论是调查摸底,还是数据移交,信息平台建立,工作对接,一切都在有条不紊进行中。
为环保税开征铺路搭桥 多地部署层层推进
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各部门都在为环保税开征做最后的准备。据《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环保部等相关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税源摸底,加大企业排查力度。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还介绍称,相关部门正在抓紧起草环保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在大前提下允许甚至鼓励地方根据自身要求和税法规定的税目税额表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乔宝云就认为,这种方式将有利于形成兼容机制,非常考验地方治理能力。
实际上,各地为了迎接环保税开征,也在积极做准备。据悉,国庆节前,北京市地方水务局就已经对6300多户缴费人信息进行了核实和摸底。目前,北京地方工作方案已经出台,并且开展了三轮调查工作,多次进行调研走访,在了解排污治理和收费影响等内容的基础上也收集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另外,广东省环保厅近日也印发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8元和2.8元。9月份,广东省环保厅也已经向地税部门提供了第一阶段排污费缴费人的基本信息。
9月底,福建省适用环保税额以及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方案正式核准,部门标准有所提高。据了解,福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则有更为具体的收费标准,区分为五项重金属、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及其他污染物。其中,前三项为1.5元,其他统一为1.4元。
陕西省环保税第一阶段征管相关数据也已经移交成功,标志着陕西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正式进入倒计时。陕西省财政厅、环保厅以及地税局早早就开始联动部署,深度对接,协同推进,不仅组织系统学习还组建了省局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且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
日前,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贵州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值得一提的是,贵州拟定的税额标准比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了一倍。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是2.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则为2.8元,上浮程度较为明显。
甘肃省在税收征管方面也进行了预先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通知》。甘肃将全面开启“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要求各部门,各纳税人和单位配合相关工作。通知中还强调,要做好工作对接,协调沟通,名册建立以及数据库录入等工作。
除了上述地区,天津、山东、江苏、上海、重庆、浙江、海南等地也在积极响应政策,为环保税开征铺路搭桥。在部门合力,地方推动之下,环保税“税”未至,“声”先行,其“势”已昭。可以预见,环保税的落地将成为环境保护的又一大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