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必须先要制定VOCs排放标准,以便排污企业了解VOCs减排的相关要求,从而倒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目前,我国北京、广东和上海已相继出台印刷业VOCs的排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5月13日发布了DB11/1201-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2015年7月1日正式施行。
该标准规定:
①现有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的排放限值,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及“4.2原辅材料要求”的标准要求;
②新建污染源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的排放限值及“4.2原辅材料要求”的标准要求;
③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标准对印刷生产中使用的处于即用状态的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以及印刷生产中设备、车间排气筒排放的VOCs浓度都做了相关规定。
4.3排气筒排放限值
印刷生产活动中,设备或车间排气筒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应执行表2规定的限值。
4.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应执行表3规定的限值。
4.5排气筒高度要求
排气筒具体高度及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且不应低于15m。
广东
广东是我国最早制定印刷业VOCs排放标准的省份,广东《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于2010年11月1日就开始施行。
该标准对VOCs排放的现有源和新源分时段执行了不同的排放限值,时间以2013年1月1日为执行分界点。目前所有VOCs排放源都应执行第Ⅱ时段的规定,并且仍将这个两个时段对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和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规定列出。
4.3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
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按表2执行。
4.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应执行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上海
上海环境保护局2015年2月28日发布DB31/872-2015《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15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标准规定印刷生产过程使用的即用状态印刷油墨的VOCs含量限值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自2016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表3的标准。
4.3自2015年3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表3的标准。
4.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执行表3规定的浓度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第十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第十三条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附录关于环评的必要条件,以便一些工厂变迁参考:
一、厂房属于工业用地,注意工业园不代表其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一定要跟房东确认清楚;
二、污水排放接入市政管网(污水包括厨房、洗手间用水等);
三、离生态保护区至少1KM(因为数据比较敏感,所以尽量远离一些);
四、离水源保护区至少500M(因为数据比较敏感,所以尽量远离一些);
五、墨水及废料要专业处理。墨水不能直和污水一起排放,废料不能当生活垃圾扔掉,需要联系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建议让厂家回收。
六、污气排放要达标。这个可以通过环保治理公司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解决污气排放问题。
七、厂房面积2000平米以上(如果按照印刷工厂的标准严格执行)。
喷印行业生产噪音相对较小,一般不需要特别处理。另外,建议最好远离居民区,因为你即使有环评证也无法避免居民投诉,一旦居民投诉,你便难以安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