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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水十条”污染治理硬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将面临“摘牌”风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2 18:39  环保联盟   浏览次数:144
内容摘要: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6日向媒体通报,一些地方落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硬任务进展较慢,距离水十条时限要求有不少差距。
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6日向媒体通报,一些地方落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硬任务进展较慢,距离“水十条”时限要求有不少差距。为更好推进工作,环境保护部近日制定印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要求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是落实硬任务的责任主体,要不折不扣完成“水十条”要求;各牵头负责部门要加大调度和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存在问题的园区制定整改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赴现场督导;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大督导力度,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水十条”规定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这位负责人说,工业集聚区已成为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是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的底线要求。“水十条”强调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原文标题:未完成“水十条”污染治理硬任务的工业集聚区将面临“摘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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