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就是要统筹解决内涝、城市面源污染、合流制溢流污染,水生态破坏等问题。
海绵城市的建设就要注重巧做生态大文章,实现更多的效益。
第一,海绵城市的建设,是发展理念的转变。海绵城市是一种理念,是城市发展的模式,从水出发,但不是就水论水。随着越来越多的高楼、水泥街道的建成,我们的城市似乎变得越来越“硬”,不会呼吸了。虽然有绿地,但绿地大多是隔开的,虽然好看,但并不一定生态。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城市的建设者和城市管理者一定要有生态的理念。这可能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最大效益。
第二,海绵城市的建设,对城市污染物有一定降解作用。城市越来越大,有些问题,一般性的工程解决不了,比如说城市的面源水污染和初期雨水污染,不能把这些污水都排到污水厂去,这样工程很大,效果也不一定好。城市的水体要保持长期稳定改善是艰巨的工作,必须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如果没有海绵城市的支撑,仅靠排污工程,即使当年能够实现“不黑不臭”,也保持不了,因为城市治理水污染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不能仅仅靠一两项工程项目解决。所以,海绵城市的效益是综合效益,最终是城市的整体效益。
第三,海绵城市的建设,具有一般性的经济效益。我们很长时间绿化都强调的是高档绿化,草皮不是自己长的,都是贴上去的,这本身都不是生态的作用。海绵城市也要做绿化,不过绿化方式要改一改,可能做很自然的绿化,用更生态的方式而不是更美观的方式。从这个角度看,海绵城市反而是省钱的,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有人可能没有听说过海绵城市,有人却认为海绵城市无所 不能,夸大了海绵城市在防洪排涝方面的作用,以至于一下大暴雨,就会有人诟病海绵城市没有用。其实,海绵城市建设仅是解决城市内涝的众多方法之一,况且一个城市排水问题的复杂性远非一个工程就可以解决,看待这些问题需要客观。
当然,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我们需要更多的思考。比如,建设中不仅与黑臭水体治理结合,还要和城市内涝治理相结合。不要为了做海绵城市而做,应该跨学科交流,需要园林、水利、气象水文、市政部门等广泛参与。(作者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与工程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