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环保税将正式开征。在此之前,“费改税”的改变意味着环保税被划入了财政体系中。那么环保部和税务部门的协调工作准备地如何了呢?《环保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的签订证明,两部门在环保税开征管理协作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征收管理协作迈上新台阶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2017年已经过半,2018年就在眼前,环保税开征进入了倒计时阶段。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确定开征环保税对于我国环保事业来说是又一个里程碑。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就可以看出,环保税对征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细化,各界人士也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此次“费改税”的变化。
从环保税的本质来看,其目的在于用合理的方式建立起“绿色税制”,更大的还是发挥调节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就曾表示,环保税是按照“税负平移”原则运作的,会从各方面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相衔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也指出,环保税法出台意味着,“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上升到了法制的高度,有利于向排污企业释放减排信号。同时,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解析称,环保税是以经济手段调节企业排污行为,“税收是‘外衣’,环保是‘内核’”。
至于这次征收环保税所带来的变化,环保税法明确规定,环保税征收由税务部门主导,环保部门协助。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就分析说,这种变化将环保税纳入了财政体系,确保了收支两条线的大方向清晰和准确。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曾坦言,费改税从根本上抓住了资源配置的重点,有利于提高环保工作效率。
一些业内人士还表示,环保税法的通过是传递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信号。在“费改税”的过渡期,应该加强监管核查,同时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对环保税的征收形成强而有力的支撑。当然,也要进一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部门和多地区之间的协调合作,保障环保税的顺利征收。
实际上,在环保税法确定要征收开始,环保部和税务机关的协作就已经密不可分。环保税条例也对这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要求,双方如何做好协调工作也随之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最新消息显示,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刚刚签订了《环保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
为了能够切实保护好即将展开的环保税开征的各项管理工作,两部门通过这种形式深入强化部门合作,为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税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绿色税种,征收管理较为复杂,建立工作配合机制至关重要。
而此次《环保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明确规定了两部门合作的七大类任务,包括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设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指导地方做好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共同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以及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任务事项。
有关环保税以及国家“费改税”的做法,业内人士和专家都普遍认为,这是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走向成熟的又一节点。而环保部和税务总局的工作衔接机制正在变得更加完善,2018年环保税开征的相关工作至此已经全面迈入正轨。
征收管理协作迈上新台阶环保税开征进入倒计时
2017年已经过半,2018年就在眼前,环保税开征进入了倒计时阶段。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确定开征环保税对于我国环保事业来说是又一个里程碑。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就可以看出,环保税对征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细化,各界人士也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此次“费改税”的变化。
从环保税的本质来看,其目的在于用合理的方式建立起“绿色税制”,更大的还是发挥调节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就曾表示,环保税是按照“税负平移”原则运作的,会从各方面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相衔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也指出,环保税法出台意味着,“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上升到了法制的高度,有利于向排污企业释放减排信号。同时,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解析称,环保税是以经济手段调节企业排污行为,“税收是‘外衣’,环保是‘内核’”。
至于这次征收环保税所带来的变化,环保税法明确规定,环保税征收由税务部门主导,环保部门协助。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就分析说,这种变化将环保税纳入了财政体系,确保了收支两条线的大方向清晰和准确。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曾坦言,费改税从根本上抓住了资源配置的重点,有利于提高环保工作效率。
一些业内人士还表示,环保税法的通过是传递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信号。在“费改税”的过渡期,应该加强监管核查,同时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对环保税的征收形成强而有力的支撑。当然,也要进一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部门和多地区之间的协调合作,保障环保税的顺利征收。
实际上,在环保税法确定要征收开始,环保部和税务机关的协作就已经密不可分。环保税条例也对这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要求,双方如何做好协调工作也随之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最新消息显示,税务总局和环保部刚刚签订了《环保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
为了能够切实保护好即将展开的环保税开征的各项管理工作,两部门通过这种形式深入强化部门合作,为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开征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税作为一个新的独立的绿色税种,征收管理较为复杂,建立工作配合机制至关重要。
而此次《环保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明确规定了两部门合作的七大类任务,包括发布环境保护税征管技术规范;制定落实减免税政策的操作性文件;设计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开发建设税收核心征管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指导地方做好征前准备和档案资料交接;共同组织开展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以及协调落实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的其他任务事项。
有关环保税以及国家“费改税”的做法,业内人士和专家都普遍认为,这是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走向成熟的又一节点。而环保部和税务总局的工作衔接机制正在变得更加完善,2018年环保税开征的相关工作至此已经全面迈入正轨。